2018年1月27號,香港婦女中心協會與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所合辦「父母責任模式擬議法例:立法與支援」研討會。有關「父母責任模式」的擬議法例理念上強調離異父母對教養子女有持續責任。然而現今社會單親貧窮問題嚴峻,加上隱性家暴個案的處理及現行家庭服務的模式,均不足以有效支援離異家庭。我們希望藉此研討會,共同商討有關擬議法例的立法準備及服務支援。
嘉賓講者要點
- 郭婉珊律師
- 對父母責任模式擬議法例表達以下憂慮:
- 現行法例無對家庭暴力作出法律界定,精神虐待個案的舉證並不容易
- 擬議法例提倡孩子利益優先,但執行時傾斜向權力的一方,建議的安排有可能會被父母濫用
- 容海恩議員
- 我們必須為離異家庭有關的支援服務提供充足資源,並教育公眾及法律界人士理解該模式
- 吳國棟博士
- 為解決離異父母在共管權上常見的問題,建議從離婚前至離婚後提供一站式的服務,如:設有調解離異父母衝突的機制,組織同路人支援小組等
- 張超雄議員
- 婦女收取贍養費的過程非常困難,支持設立贍養費局幫助追討.對於離異家庭,服務支援比立法共管更重要
- 公開討論重點
- 參加者關注政府增加資源投入關於離異家庭的專門專案服務
- 檢討現行津貼補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