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社會上有超過64萬的無酬家庭照顧者,當中女性佔超過97%,我們從服務經驗中留意到姊妹有因照顧者的角色而無法得到工作機會,出現「同工不同酬」或晉升機會較少的狀況。根據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2019年調查結果,女性中高層比例甚低,只有22%,每月就業收入高於20,000港元的男性比女性人數高達60%。雖然社會上性別意識有所提升,但我們仍能從不同職場上體驗到各種待遇不公。
改變職場性別不平等要從日常生活開始,消除職場上因性別、家庭崗位及性傾向造成的差異歧視。雖然香港現時有《性別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惟不少人未有認識相關條例,平等機會委員會在2018年的調查中發現只有只有三成僱員及不足兩成僱主知悉《家庭崗位歧視條例》,而無家庭崗位的女性及需要照顧子女的母親則分別只有38.9%及16.7%僱主願意聘用,反映條例未有太多認知,未能完全保障婦女權利,抹殺她們的努力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