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服務督導蔡麗苹指出,「家暴」是一種支配和控制伴侶的行為模式,其常見形式包括身體、性、情緒及精神虐待,乃至經濟操控和跟蹤滋擾等。據社署於2023/24年的數據,呈報逾3000宗新登記保護兒童及虐待伴侶個案中,受害人以女性為主,佔比達七成。而在某些情況下,家暴甚至可延伸至兒童等其他家庭成員。
蔡麗苹提到,調查單位會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分類,分為一般家庭事件、家庭暴力雜項個案及家庭暴力刑事個案。中心去年接觸的243宗個案中,接近五成曾遭受精神虐待,這些個案通常被歸類為第一類別,加上報案後難以蒐證,令精神暴力的情況被嚴重低估。
她指,家暴成因十分廣泛,傳統的性別框架可窒礙婦女求助的意願,她們或窘於「家醜不出外傳」的想法,害怕被標籤,影響子女的成長;另一方面,受虐婦女在經濟和情感上往往高度依賴施虐者,因此可能選擇繼續留在受虐環境中。蔡引述《北京行動綱領》(下稱綱領)提及,社會應建立一個安全機制,讓婦女舉報時感到安心,勇敢將自身經歷訴說出來;此外,應推動相關議題的研究,以確保政策制定方向更具體、更有針對性。
蔡麗苹分享道,中心每年接聽超過5000個求助電話,並根據情況提供法律諮詢、輔導服務和緊急援助,甚至是涵蓋三者的一站式危機支援服務,其中緊急援助聚焦於解決婦女生活的燃眉之急,例如轉介臨時住宿。就精神虐待個案而言,中心提出改善個案分類系統,配合心理評估及數位蒐證作為精神暴力的法律依據,使相關情況得以更清晰呈現。
《綱領》亦提到,社會應關注性別平等教育,為婦女賦權。蔡麗苹指改變應由個人開始,中心運用「婦女參與階梯」的概念,建立互助小組和支援網絡,並邀請曾經歷家暴的婦女投入朋輩輔導或成為熱線義工,分享自身經歷,將其轉化為助人力量,以協助其他受害者,這不僅有助重建自信,還能讓受害者的聲音被聽見,惠及更多人。蔡説:「家暴唔單止影響婦女,仲會傷害佢哋嘅子女,甚至影響整個社會。因此,社會應該共同關注 , 正視問題 , 並齊心改變現況。」
就香港婦女面對的性暴力狀況,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主任葉卓怡引述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於2021年的研究,過千名受訪婦女中,超過三分之一人表示曾經歷性暴力;風雨蘭於2019-2023年接到的求助個案,相比對上一個五年上升近五成。然而,選擇以司法程序處理的受害人比例卻逐步下降,近年下跌至四成。
回顧《綱領》,葉卓怡認為現今以消除性暴力為目標的法律制度仍然停濟不前,香港現時多沿用70年代訂立的性罪行法例,當中以英國50年代的法例作為藍本,例如強姦罪的定義只侷限於男性以陽具插入女性下體,涉及口交、物件插入下體等,則以非禮罪處理,嚴重不合時宜及落後於其他司法管轄區。
在舉證層面,若被告出於「誤會」或真誠相信對方願意跟自己發生性行為,最終或能「技術性脫罪」。相反,國際社會或聯合國的報告早已建議將強姦罪的定義擴闊至不限性別的插入式性行為,主動方有責任在性行為發生前採取步驟確認對方意願。
與蔡麗苹提到的婦女求助情況相似,葉認為性暴力受害者的支援服務仍然有待改善,其中可體現於前線人員對個案的認知和敏感度是否準確。葉曾聽聞有事主報警時忘記細節,警員提議站在其身後還原經過,此舉實際上可進一步為事主帶來二次傷害。甚或一些涉及以威脅手段促致的性行為,錄取口供的警員或誤以為求助人的屈就是等於同意發生性行為,令個案最終不了了之。
葉卓怡特別提到面對「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的事主往往有有特殊需要,例如只有周日放假的外傭,有時會被要求於平日錄取口供,變相令她們的求助門檻變高。前線以外,葉舉例國際社會對事主感受的敏感度較高,事主完成法醫檢驗、錄取口供等司法程序後,有獨立空間梳洗和休息,香港則尚未有這套一站式危機中心設施,往往要在不同階段、不同地點、反覆向不同專業人士述說性暴力經歷。
隨著時代改變,現時性暴力的內涵由肢體暴力延伸至與科技和影像相關。葉認為本港法例有需要與時並進,舉例指2021年增設、針對影像性暴力的法例是否能與時並進,有效應對人工智能技術「深偽」(Deepfake)製作的私密影像,仍有待觀察。
在討論環節,中大性別研究講師黃鈺螢關注媒體的論述如何影響大眾對性別議題的認知。葉卓怡留意到有媒體標籤受害人為「苦主」,加害者則是「色狼」和「獸父」,撇開詞語是褒是貶,葉認為反映社會對於兩者的認知仍停留於刻板形象。
她指,每人面對創傷的反應不一,未必人人都是符合社會對「理想受害人」單一想像。偏偏在司法程序中,這又會被辯方法律代表用作盤問方向之一,質疑事主供詞的可信性,「對於受害人嚟講係咪公道呢?」
黃鈺螢又説,不論在學校、醫療系統或司法制度,當全面審視性暴力和家暴議題時,或潛藏更廣闊的不公義情況,作為普通市民難以參與。蔡麗苹同意,稱《綱領》為實現性別平等提供健全框架,然而當延伸至民間團體,反而未必能「落地」推行,箇中原因值得深思。不過葉卓怡同時指出,以公司加入性騷擾指引為例,即使法律未必能跟上,民間仍有空間多做一步締造對性暴力受害人友善的機制與環境。
蔡麗苹女士|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服務督導
葉卓怡女士|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主任
黃鈺螢博士(主持)|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講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