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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家庭暴力|「婦女求助熱線」服務暨家庭暴力調查發佈會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沒有簡稱) 常設婦女求助熱線服務、婦女免費法律諮詢及離婚支援服務,長期跟進離婚婦女及單親家庭需要。2018至2020年期間,婦女求助熱線服務接獲2683個來電,來電者主要為30-59歲(78.2%)、已婚(50.6%)及全職女性(34.1%)。最多來電者求助的問題為:精神困擾(51%)、婚姻及同居問題(47.3%)及法律問題(46.1%)。

兩年來共有187個來電涉及家庭暴力,單是2020年1月至3月便接獲34宗家暴相關求助,相較上一年同期的16宗,上升逾一倍。七成以上致電熱線的家暴受害人曾面對肢體暴力,四成七涉及精神虐待,兩成同時遭受以上兩種的暴力對待。值得注意的是74%的求助人表示不只一次遭遇家庭暴力。

本會整理了前線社工接觸到的家庭暴力求助個案資料,將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對比疫情下2至3月進行分析。發現疫情下的家庭暴力個案求助人士,只有三成報警求助,而最終並沒有施虐者被檢控。家庭暴力個案中56%為本地出生,較疫情前36%高出一成。因疫情及社區隔離措施,個案表示遇上求助困難,例如未能及時獲得資訊和援助,加上法庭暫停服務以致申請法律文件及申請綜援受阻等問題。

 

疫情下求助無門 憂慮個案數字被低估

為防止疫情擴散,政府部門及學校等公共服務受阻或關閉。對比2018-2020年度家暴受害人之求助途徑,約15% 向政府部門如警署及房署求助,相較疫情期間只有6%,下跌一成。求助熱線的家暴受害人近四成半曾向非政府機構求助,三成受害人曾向親友求助。官方求助數字則未有更新,社會福利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和「虐待配偶 / 同居情侶個案及性暴力個案中央資料系統」網頁所公佈的最新統計數字為2019年新呈報的個案,數字未能夠反映疫情下的情況。

 

對於入住庇護中心的憂慮

根據疫情下的求助個案顯示,只有一成三入住庇護中心,較過往的近三成低一半。有個案表示不清楚庇護中心的服務資訊,也有人表示擔心庇護中心居住環境,需要共用居住設備,憂慮傳染風險。有個別的庇護中心因衛生管理措施而限制入住者外出,導致入住者無法上班而放棄入住。本會注意到疫情影響家暴受害人原有求助途徑如學校社工、警方等,延後介入時間,導致官方呈報數字被低估。

 

主婦及全職人士各半 非領取綜援人士

疫情下家暴求助人有九成三為非綜援受助人,約四成為主婦,另外四成為全職或自僱人士。由此可見,經濟環境與是否出現家庭糾紛並無關係。

可是,案主能否暫離家庭取決於個人是否經濟獨立及資源提供的情況,但現時香港的社會保障以綜援的基本網,申請資格及審查以家庭為單位。對於面對欠缺經濟能力的家暴受害人而言,在沒有任何經濟保障下,實在難以離開。

 

個案 Mabel : 報警反被告打鬥 求助處處碰釘

Mabel (化名) 已婚多年,育有兩名小孩,婚後遭受丈夫多次暴力對待。Mabel初時被虐打後感到無助,曾經聯絡社會福利署求助,社署社工指案主需要保護自己及孩子的人生安全,但報警及驗傷屬其個人決定。

在疫情期間Mabel再次因丈夫施襲而身體多處受傷。Mabel輾轉聯絡上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課。負責社工因疫情期間未能與案主會面,在電話中已為案主開案。Mabel於是自行前往報警並驗傷。在完成錄口供等程序後,警方聯絡Mabel表示若她繼續追究丈夫行為,她將會被共同起訴打鬥。這令Mabel大感驚訝及莫名其妙,沒想到自己是受害人卻反被指控。

報警後,Mabel為了保護孩子安全而欲立即離開居所,並尋求社工協助。她花上超過兩日時間才能聯繫社工,社工回覆指因為疫情期間在家辦公,但亦有回覆。輾轉間Mabel於報警後約一星期才被安排入住庇護中心。經歷這次家暴後Mabel決意離婚,詢問社工有關離婚的程序,社工卻以「不知道」、「不清楚」、「幫你唔到」回應。同時Mabel希望與年幼子女有容身之所,向社工查詢住屋申請安排,社工指Mabel不符合體恤安置的條件,亦沒有詳加解釋,令她大感絕望。

疫情下Mabel帶著孩子四處去政府部門求助,亦會擔心孩子受感染。同時,疫情下公共服務受阻,社工冷漠回應,Mabel需要自己尋求法律援助處協助,她曾經致電查詢電話均未能接通,而她亦未能在網頁上亦找到更新的辦公時間,令她多次上門求助都「碰釘」,可見疫情下求助更見困難。

 

個案Amy: 申請綜援受 缺乏資訊支援

Amy(化名) 結婚三年,丈夫患有情緒病,婚後經常出現操控行為,阻止Amy外出工作,偶然更情緒失控。疫情期間,丈夫仍需要出入醫院,Amy提示對方注重衛生,形成緊張關係。事發時Amy提示丈夫衛生措施,對方突然情緒失控,Amy被丈夫以家具襲擊受傷,當時她沒有求助。其後丈夫失控,Amy憂慮情況惡化決定報警求助,警員上門指對方有精神病前科,因此送院處理。

Amy在飽受困擾下曾向多個社福機構求助,包括不同的熱線服務,可是所接受的服務均以情緒輔導為主,欠缺實質服務支援。在經濟困難下,Amy 向社會保障部申領綜援,卻因為丈夫正領取個人綜援,職員要求她先離婚才可申請,令她大感困惑。疫情下家事法庭服務暫停,令Amy根本無法申請任何証明,更不明白在如此緊急的情況下自己也得不到任何援助。

在困境當中Amy出現輕生念頭,致電本會「婦女求助熱線」後獲轉介到庇護中心暫住。 Amy回顧求助過程,她嘅嘆「從來都無人同我講過有庇護中心,如果唔係一早走左,唔洗忍咁耐」,對於服務資訊不流通,令她承受更多煎熬。

 

政策建議

針對全球疫情下的家庭暴力上升趨勢,聯合國婦女署及聯合國兒童基金均提出建議予各國政府採取措施,期望避免在疫症期間的「家庭暴力大流行」。本會建議政府及社會關注家庭暴力情況,加強支援服務,預防家庭悲劇發生。

  1. 為受害人提供住宿選擇,資助家暴害人租住酒店作過渡

參考海外多個國家,抗疫援助方案計劃包含支援家暴的措施。例如加拿大政府向女性庇護中心和性侵犯中心撥款5000萬加元。 法國政府為反虐待組織增撥110萬歐元,其中包括提供20,000晚酒店住宿費用,為受害人提供暫時安全居所。意大利、奧地利和德國相繼落實,在檢察官裁定家庭暴力情況下,施暴者必須離開家庭,保障受害者安全。

本會建議香港政府增撥資源予庇護中心及婦女組織,資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暫住酒店及生活費,以便作長期跟進。

 

  1. 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

目前政府的抗疫防疫支援經濟措施以支援企業及就業人士為主,忽略無酬勞動者及非家庭支柱者的需要。當中家暴、蘊釀離婚家庭之需要更為複雜,一方面配偶之間的財產尚未處理,加上法律程序涉及許多開支,而申請法援及家事法庭的個案輪候時間平均長達半年或以上,期間家暴受害人面對的經濟壓力不言以喻。

本會建議政府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一併處理面對危機狀況,例如家庭暴力、監禁、工傷、突發意外等。補足單靠個別一次性基金補助的不足,同時成為求助的明確窗口,並轉介到適切服務作出跟進。我們建議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透過半年的資助,協助家庭過渡危機,同時減少求助人需要落入綜援的長期扶助。

 

  1. 擴大服務流動性,增加信息共享

從個案及前線同工反映,社會隔離措施下,原有常設的求助和獲取資訊的途徑被削弱,求助個案主要依賴報警求助。然而,家庭暴力涉及複雜的家庭關係及心理狀況,許多個案猶豫舉報,擔心檢控施虐者或影響子女的前途。

因此我們認為多元求助方法十分重要,加強社會服務機構聯繫,加強熱線服務聯繫。就社區層面而言,可參考法國以臨時開設(pop up)的形式,在社區裡提供詢問及支援服務,如婦女經常出沒的街市及雜貨店。甚至在藥房、外賣服務等設置暗號,協助及早洞悉受虐人的需要。通過針對鄰舍及親友的教育,即時提供資源予有需要的人。在科技上可參考英國等地,以手機應用程式協助婦女更容易獲得服務。

 

  1. 促進家事法庭現代化 修改相應法例

在疫情過後,我們可以預視法庭案件囤積情況更為嚴重。本會建議參考澳洲修改家事法,使司法系統能夠更有效地應對疫情期間的案件。例如提供網上申請途徑、制定新法例加設罰款,提高阻嚇力。目前本地正試行視像法庭,我們建議將視像及網上服務進一步拓展到家事法庭,以加快案件處理,減少對個案家庭的影響,避免長時間法律程序造成身心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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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珮珊女士

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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